中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委员会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学校决定在第41个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一年来,在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
优秀教师从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中推荐、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从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中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且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我校的管理、服务和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名额按各单位现有在岗教职工总数10%以内的比例确定,相关单位(部门)人数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二)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办法,在评选中要注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体研究后确定人选,等额上报。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25年9月5日下午6:00前将本单位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情况报告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由学校进行审定。
中共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委员会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1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
所在单位 | 现任行政职务 | ||||||
拟授予荣誉称号 | |||||||
个人简历 | |||||||
获奖情况 | |||||||
主要先进事迹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序号 | 归属 | 部门 | 人数 | 牵头单位及负责人 | 备注 |
1 | 理事会相关单位 | 理事办、监事办、南湾管委会、学术交流中心、基建处、成本核算部、计财部、小卫星制造部 | 23人 | 理事办陈静 | |
2 | 学校职能部门 | 党政办、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科研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生处、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技能等级鉴定中心、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 | 102人 | 党政办魏占信 | |
3 | 学校后勤保卫 | 后勤保卫处(南湾校区、雷山大专校区) | 88人 | 后勤保卫处卢健、齐根森 | |
4 | 学校教学单位 | 应急管理学院、飞行学院、文化教育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商学院、乘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中专部(五年制、三年制)、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航天技术学院(高分中心) | 400人 | 各单位主管领导 |